2023年上半年 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是 Web3.
2023年4月15日,香港主办了Web3.0嘉年华,来自各政府机构,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部、证监会和金融管理局等的来宾出席。 大会邀请了300多位行业领导人,举行了200多次主旨演讲、100多次会外活动、57次圆桌会议和7次侧面对话,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兴趣。
即便如此,也存在一些问题:新加坡香港作为政府领导人,Web3.0甚至“万事通 ” 的姿态。 然而,Web3.0的浪潮让我们有机会像AIGC一样迅速出狱。
毫无疑问,Web3.0应用软件的价值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承认,但是在如何适用遵守方面有不同的做法和政策,本文件仅分析中国大陆的监管方面,在中国大陆遵守Web3.0应用软件的要求,以期利用市场从业人员。
2023年6月13日,上海市“主要宇宙”2023-2025年关键技术行动方案通知(第2023-2025号)明确指出:“鉴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哲学,全面执行习近平新时代的20个主旨,执行市议会和市议会在“主要宇宙”问题上的决策部署,坚持任务方向、动机、优先突破和扶持性发展,以浸入式技术和Web3技术为两个主要重点,促进自主创新和开放,以此作为在Metacosm领域实现技术自力更生的途径”。
2023年9月4日,习近平主席向2023年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智能产业博览会)表示祝贺。 习近平指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铁链等新技术正在经历深刻的演变,工业数字化、情报、绿色转型正在加速,智能产业和数字经济正在蓬勃发展,大大改变了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方式、工业发展模式和人民生活方式。 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继续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整合,协调数字工业化和工业数字化的推广,加快网络力量(数字中国 ) 的建设。
2023年9月26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上海链路关键技术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提到到2025年,为开放的许可证发放链建立新一代技术系统和标准,支持开发创新的Web3.0应用、可控和开放源码系统,为建立可靠的数字经济安全基础奠定基础,在诸如块链处理器、智能合同、互连、新存储、隐私计算和监管等技术领域,培育新一代具有全球影响的块链创新生态。
从我们最高领导人的发言和通过的最新政策中可以看出,我们在政策一级和实体一级发展诸如连锁技术等新技术的方法是明确的,Web3.0的应用也不例外。
当然,虽然Web3的应用已经得到政府认可,但由于相应的法律和条例尚未出台,在合规研究与开发以及Web3.0的使用方面,下列问题仍引起从业人员的注意:
商业内容宣传
如果项目确实必须存在,那么如果实际使用Web3.0生态系统或Web3.0基础技术来推动项目,则很可能是虚假的。
法文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剥削者竞争法(第2019号修正案)
第8条 经营人不得以虚假或误导商业宣传方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使其了解其货物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
经营者不得协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包括组织欺诈交易。
第20条 如果经营者违反本法第8条的规定,对其货物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或帮助其他经营者从事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例如组织欺诈交易,监管和检查部门应下令停止犯罪,罚款20万至100万美元以下;情节严重的,罚款100万至200万美元,可吊销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经营人如果发表虚假广告,将受到处罚,这违反了本法第8条的规定。
关注刑事责任风险
无论是Web3.0、元证券、虚拟货币等等,如果没有先发制人的风险控制,很容易被怀疑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分销活动、欺诈甚至其他类型的金融犯罪,特别是2022年2月18日银保险委员会以Meta-宇宙的名义发表的《防止非法筹资风险通知》中具体提到: " 准备在元证券进行虚假投资项目。 一些不法分子推翻概念,如与元证券有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拥有大量包装产权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关于高利润的公开信息、公共资金的借贷等,这些概念具有非法筹资、欺诈等的特点。
换句话说,在促进项目方面,一方面必须有真正的项目存在,包括技术应用、团队人员、商业目的等,另一方面,必须注意不要高回报,或通过诱导、许诺等公开吸收公共资金。
法文链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在非法资助刑事案件中具体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订案)
第1条 -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的规定,并按照《刑法》的规定,向公众(包括机构和个人)收取资金,应视为《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挪用公共存款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但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 未经有关当局的法律授权或以合法业务形式吸收资金;
(二) 通过网络、媒体、外联会议、传单、移动电话信息等,向社会进行公众宣传;
(三) 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以货币、实物、股本等形式归还;
(四) 将财政资源吸收给广大公众,即用于非社会特有目标?
基于Web3虚拟货币的法律边界
2023年9月1日,福建省清门市人民法院撰写的《中国人民法院 " 虚拟货币金融属性的识别及所涉财产的处置 " 报(由青安省清门市人民法院撰写,由清区、王州义和杨善惠人民法院撰写)就虚拟货币刑法属性的确定提出了若干实际意见:
1. 虚拟货币具有可归于财产的经济属性;
2. 现行法律政策没有将虚拟货币定性为非法;
3. 根据上述情况,根据受害人是否犯罪,根据刑事和民事法律秩序的统一,分别审理案件,以便平衡地保护个人的利益和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有人可能会问,这是否是对虚拟货币的价值和地位的“正式”认可,在我看来,我国似乎从未否认虚拟货币的价值,对涉及私人主体之间虚拟货币的交易持不保护和不宽容的态度,只有当有关行为打破法律门槛,例如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分销活动、非法金融活动等,才能将这种行为定为犯罪。
无论如何,监管差距都高于监管差距。 如果我们只看Web3.0的开发水平,它只会大大限制Web3.0的应用空间,而非洲大陆明确禁止不遵守加密市场,而不是加密市场。
概述文件的意见:
1. 大陆对块链技术、Web3.0研发应用的支持。
2. 大陆明确禁止的不是加密市场,而是加密市场中不符合规定的交易。
3. 在所有以Web3.0为基础的项目中,无论是作为投资者还是作为项目方,遵守总是首先。
4. 就项目而言,在法律领域不得有虚构、欺骗、误导等。
作者:律师Mar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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