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
一、贷款对象范围及贷款额度
富民创业贷款的支持对象为常熟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富民创业贷款重点支持对象(以下简称重点群体)包括: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职技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
1、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在常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外地户籍创业人员、在常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为第一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
2、对在常熟市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负责人(创业典型),以及毕业后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为第二类贷款申请人,经经办银行综合评审,申请人可不限户籍,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
3、入驻常熟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的负责人为第三类贷款申请人,可不限户籍,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
4、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为第四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
5、在常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注册(含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商户)的在苏高校大学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平台就业人员、其他城乡劳动者为第五类贷款申请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5万元。
二、贷款条件
1、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注册(含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商户,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登记注册人应与申请贷款人相符;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属租赁或承包经营的,需提供租赁或承包合同书;
4、依法经营,从事的经营项目与登记范围相符;
5、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贷款期限和贷款贴息
1、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
2、贷款申请人须在常熟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注册,同一创业者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第一、二、三、四、五类贷款申请人,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财政对金融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4、对带动就业在10人以上、偿还贷款积极的个人创业者,可以按政策规定继续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但次数不超过3次。
5、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重点群体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银行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按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标准,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
四、贷款担保
经办银行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无不良记录的创业对象可取消担保:
1、对于1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应取消担保要求;
2、对于10万元到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被选树为市(县)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用良好的创业者,或者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等特定群体,经办银行可以取消担保要求。
对经办银行综合评估后需要提供担保的贷款申请,贷款对象或其亲友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等经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押品。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工作人员以及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的其他人员。
对恶意拖欠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经办银行应将其信息报送至市信用办记入失信联合惩戒信息系统。
五、办理流程
A、线上办理:
申请人可以直接登录苏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公共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网址:http://ced.szjrfw.com/
B、线下办理:
1、贷款申请人直接向经营地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报《常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复审同意后提交至贷款经办银行。
2、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直接向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申请,填写《常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见附件),经审核合格后提交贷款经办银行。
3、贷款经办银行在接到贷款推荐机构审查的申请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对象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办理贷款审批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4、借款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达不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或本人自动放弃超过三个月的,如需续办贷款,必须重新按规定申请。
5、借款人贷款到期按时还本付息,由经办银行定期汇总贴息名单并附上借款人的还款证明和利息清单,提交至常熟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服务科(珠江路222号---联系电话:52710355),经审核后由经办机构拨付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六、经办银行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常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常熟支行、苏州银行常熟支行、农业银行常熟分行、工商银行常熟支行、邮储银行常熟支行。今后视发展需要,经常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批准,可适当增加经办银行。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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