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經濟學家朱嘉明最近在「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做了關於世界貨幣經濟體系演變的演講,題目是《從尼克森關閉黃金視窗看走向失控的貨幣││當代人類生存的重大課題》。
朱嘉明
朱嘉明在演講和回答聽眾問題時提出和強調:比特幣(Bitcoin)、區塊鏈(Blockchain)和數字(數位、數碼)貨幣之間,存在著原理、邏輯和技術的內在關係,三者之間既有區別,又不可分割。其中,理解比特幣是關鍵,這是因為比特幣不僅是虛擬貨幣的典型代表,而且為區塊鏈提供了相當成熟的邏輯基礎和技術前提,至於當下所談到數字貨幣的創新之處,在於吸納了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思維、原理和技術。如今,不少人一方面否定比特幣,一方面卻提倡區塊鏈,或者認為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獨立的新事物,都是錯誤的。
就此,記者近期採訪台灣大學訪問教授朱嘉明,以下是採訪紀要:
你作為經濟學家,對貨幣歷史深有研究,你是否認為比特幣是貨幣?
很難簡單地說「是」還是「不是」。因為首先需要知道貨幣是什麼?自古以來,信用是貨幣存在的前提。是先有信用,後有貨幣。所以,只要信用形態發生演變,貨幣形態隨之改變。
在當代世界,以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幣(Fiat Money)是貨幣的主要形態。但是,法幣並非是貨幣的唯一形態。也就是說,信用貨幣並不全然是國家信用貨幣。現在,在世界範圍內流行的非國家的信用貨幣至少有三種形態。第一,基於區域信用體系的貨幣(Local currency),又稱本地貨幣、補充貨幣、社區貨幣或私人貨幣,達二千五百種之多。即使根據嚴格貨幣定義的統計,也達二百多種,歐洲即有上百種之多。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這些區域貨幣可以在特定範圍內發揮商品交換的媒介和價值儲藏的職能,甚至可用來交稅。第二,基於公司信用體系的貨幣,例如Visa、Master等信用卡、公司券(Company scrip)、軍用券(Military scrip)。第三,基於貴金屬價值的貨幣,例如黃金和白銀紀念幣。
虛擬貨幣是否是貨幣,關鍵要看是否存在著特定的信用基礎。比特幣歷史短暫,卻創造了一種獨特的信用體系,這個信用體系不再是有形的政府、社區、公司,而是個人的聯合體。在這個意義上說,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形態。不僅如此,比特幣還展現了其全面的貨幣功能。愛麗森.納森對比特幣性質的裁定就是根據比特幣所具備貨幣的基本功能。
人們需要改變一種思維模式,即以為只有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法定貨幣」才是貨幣的唯一貨幣形態,再以此為標準否定其他貨幣形態存在的事實。其實,我們可以比較比特幣和北朝鮮的「法定貨幣」。比特幣沒有任何國家的支撐,卻可以實現全球範圍的流通,這證明比特幣存在著它的信用基礎;而北朝鮮的貨幣無疑具有「國家強制力支撐」,但是,世界各國民眾不會因此信任這個貨幣。
中國大陸會不會讓比特幣合法化?中國大陸為什麼是全世界比特幣炒作最厲害的地方?
不能簡單回答這個問題。總的來說,我還是欣賞中國央行和政府關於比特幣的態度和方法:從來沒有宣布比特幣非法,更沒有宣布其具有合法性。或者說,既沒有說比特幣是貨幣,也沒有說比特幣就不是貨幣。但是,對比特幣做了很多限制,出台了相關的政策,例如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限制比特幣在中國大陸的發展。
2013年前後,中國大陸是炒作比特幣的重要地區,可能是事實,主要原因是:人民幣匯出有很多限制,比特幣可以成為人民幣匯出的媒介,人民幣換成比特幣,等於可以兌換為美金、歐元和其他國際化資產。對這點。中國政府當然很敏感,採取了必要的限制措施。
比特幣和「區塊鏈」之間最重要的共同之處是什麼?
區塊鏈的思想,就是比特幣的基本思想;換句話,從比特幣的原理必然可以推導出區塊鏈原理。具體地說,區塊鏈的概念就是比特幣的帳本概念,這種帳本不可更改,它挑戰、顛覆人們的會計體系、帳本制度。區塊鏈的技術本質源於比特幣的加密法,透過複雜的公共鑰匙和私備鑰匙構成的一個體系。
比特幣和「區塊鏈」之間,存在著共同點四個要素:共用帳目;智慧合約(智慧契約);能有效、徹底地保護隱私權;參與者彼此毋需討論的共識。以上四要素中,有著強烈的依存關係。在上述的四個方面中,核心是所謂的智慧契約。所以,可以將區塊鏈定義為一種智慧契約形態,區塊鏈的技術需要保障智慧契約永遠不被傷害。不僅如此,在維繫智慧契約相互信任的同時,還能夠實現互相不侵犯彼此之間的隱私權利,每個參與方決定多少權利可以公開和分享。總之,區塊鏈的所有參與方並非是被動的,一切行為都處於可控的範圍。
中國大陸區塊鏈技術為什麼能在全球執牛耳,這是如何做到的?
首先,中國對區塊鏈的進取心。這種進取心來自於大國心態。中國的互聯網發展是典型的後發優勢模式。中國顯然希望在區塊鏈的開發方面處於領先地位。其次,中國的金融界對區塊鏈有著強烈的敏感性,在人民銀行宣導下,希望將區塊鏈技術作為新金融手段之一,故全力以赴推進。第三,中國擁有開發和應用區塊鏈的足夠人力資源。第四,在中國,已經有相當多的機構和企業,在並不知道區塊鏈原理和技術的情況下,已經做了具有區塊鏈特徵的工作。當它們理解為區塊鏈之後,有效地改善這些產品。阿里巴巴就是一個典型。
目前,人們開始議論和關注數字貨幣。這種數字貨幣和電子錢的差別是什麼?與比特幣、區塊鏈的關係怎樣理解?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糾正人們普遍存在的一種誤解:以為數字貨幣就是電子錢。其實,電子錢是一個老概念。現在的世界各國的貨幣,基本實現了電子化。人們在大街的銀行取款機取錢和存錢,是貨幣電子化的一種應用;人們使用信用卡,也是貨幣電子化的一種應用。進入二十一世紀之後,實現紙幣的電子化,在技術上相當容易。在北歐國家,已經基本實現貨幣的電子化,紙幣已經不再需要。
現在所說的數字貨幣並非是已經普遍化的電子錢,主要是指加密的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不具有政府信用支持的法幣身份。除此之外,正在出現政府主導的 「法定數字貨幣」,其最大特徵是吸納和改造以比特幣代表的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原理和技術,將傳統法幣和虛擬貨幣,以及區塊鏈結合起來。問題是,傳統法幣需要中央銀行,需要中心,需要鑄幣稅,而虛擬貨幣的本性是非中央銀行的、非中心的,是排除鑄幣稅的。例如,「法定數字貨幣」需要將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的扁平化、去中心化改變為科層化、中心化或部分中心化。總之,「法定數字貨幣」的未來取決於是否可以實現對現存的各種虛擬貨幣的技術改造,只要其「好處」,揚棄其「壞處」,實現創新。所以,「法定數字貨幣」面臨著原理、技術、方法的全面挑戰,存在著相當的難度。可以預見,即使「法定數字貨幣」實現前面的原理和技術性突破,「法定數字貨幣」和傳統貨幣的共生期還會是相當漫長的。
台灣電子金融為什麼遠遠落後中國大陸,未來也不看好,關鍵何在?
2013年前後,中國有幾個條件同時出現:第一,跳躍了email時代、電腦時代,直接進入智慧手機時代;第二,阿里巴巴已經創造了協力廠商支付平台;第三,平台零售方式和市場規模結合。這樣,電子商務和電子金融產生爆炸性這樣的戲劇效果。這樣的情況,未必是其他地方可以重複的,包括台灣。
近年來,台灣在金融領域,顯然是過分保守和謹慎,很少給過人民較大的自由空間。不過,台灣還是有令人奇怪的地方,雖然管制嚴格,卻是金融詐騙發達的地方。
相比較大陸電子金融的快速發展,你對台灣有哪些建議?
如果一定要回答,最重要的建議是三點:第一,台灣金融和銀行制度需要改革。例如,以銀行開戶來說,台灣還是跟幾十年前一樣,非常麻煩,尤其是要準備印章,包括取錢,都要印章,這是全世界沒有的做法,非常落伍。又例如,台灣的銀行分行相當密集,這曾經是銀行業發達的表現。但是,換一個標準,又是台灣互聯網金融落後的原因。第二,台灣需要思考如何實現金融自由化,吸引外資流入,刺激台灣經濟發展。央行總裁彭淮南有強烈的金融管制意識。第三,容許社會討論台灣央行的貨幣政策。過去二、三十年,台灣本身,台灣的外部經濟環境急劇變化,但是,台灣貨幣政策結構沒有顯著的調整。台灣需要系統的而不是零散地評估台灣貨幣政策。一個社會的公眾不關心休戚相關的貨幣政策,或者一個社會沒有讓民眾關注和討論貨幣政策的氛圍,這樣的民眾和社會都是很不成熟的。◆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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